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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请问我现在想跳槽,辞职信递上了,公司不让我走,怎么办?06年进的公司,签了3年,到现在已经有1年半了。
答: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,即辞职权,只要你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 就可以辞职。 在辞职之前  你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第一 你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签订违约金条款了么。如果你们约定了违约金 即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,则如果你辞职 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 第二  即使你们之间没有签订违约金条款,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由于你的辞职行为给其造成损失,你要承担赔偿责任的。
问:在进公司的时候,参加了大概15天的所谓英语培训吧!其他的就没有!据说公司去我们招一个人,会给我们学校2万的培训费用,另外我们在学校考专业证书的费用,公司给报销了两千块钱!这样全换给他也用不了4-5万啊!另外说明一点,该公司外派我去新加坡一家船公司工作,听说该公司和新加坡的船公司签了5年的合同,如果未做满5年,公司会赔新加坡船公司800美金!但我认为他们的合同应该与我无关,对吗? 还有,如果公司真要我赔4-5万,我有权力要求其提供违约金的明细吗
答:可以,公司不能向你要超过培训费用支出的违约金,而且剩余的违约金应该按照你已经工作的年限分摊的
问:我在某公司工作三年多,和公司一直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。今年新劳动法出台后,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务合同,给交三金,但也是从08年,1.1日算起,对以前的工龄没有任何补偿。现在我不同意签,一直和公司僵持~ 1:公司应不应该补交这三年多的保险。 2:如果交应按什么方式计算。 3:如果我主动辞职还能不能得到一定得经济补偿。 4:如果公司因此开除我,我应该怎么办,到哪里投诉。 以上问题希望老师们能给出明确的回答,谢谢!!!
答: 首先  用人单位应该补缴以前欠缴的社会保险 这是毫无疑问的 其次 你如果主动辞职  我是指形式上你主动辞职  而实质上因为对方的行为迫使你辞职  你仍然可以得到补偿金 如果公司开除你  你可以申请仲裁
问:我在一家公司的外省分公司上班,一个月前,这里由分公司转为代理,我被调入公司营销部,公司承诺四月份会议后再另行安排,但是就在前天,我接到公司营销部的电话,他说要我写一份辞职报告,我不知道辞职和被公司炒掉有什么区别,但是我觉得辞职是必须要本人愿意的,但他们却说,我能知你了,写不写由你,反正我是通知到了,我想知道一下,如果我写了,我原来的工资会不会有影响?如果是公司辞掉的,会是什么样的,?
答:首先 要区分辞职和被公司炒掉  辞职是指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  后者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   在前者,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  在后者 用人单位不需支付 其次 这份辞职报告要不要写呢  记住 千万不要写。理由很明白,如果写了,就等于你主动辞职,你的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了  现在你要做的 就是收集证据 比如入职单 考勤证明  等 以备将来之需
问:我在单位发生工伤,鉴定为五级伤残。但是在我做鉴定期间,单位注销了,另一家单位购买了我们单位资产,请问另一家单位是否有责任承担我的工伤保险责任,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?谢谢
答:单位注销的原因是什么  按照不同的情况 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四十一条 作出一下规定   用人单位分立、合并、转让的,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;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,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。 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,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。 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,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。 企业破产的,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。 所以  你要按照不同的情况  主张自己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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